【不是有可爱虎牙的美少女都是吸血鬼】(第1-11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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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-11-02

下一块肉,
想不到那肉粘连在一块软骨上;林知许用力,力气却用老了,哗的一声,锯齿刀
划过骨头,浅浅地在他的左手食指上拉开了一小道口子。顿时,一小股鲜血顿时
涌了出来。

  「啊~」他叫了一声,想拿餐布去裹着伤口。但不知怎地,他眼前一闪,我
已经从自己的位子上下来,站到了他的身边。

  「林……林先生……」我出神地盯着他汩汩冒出血液的食指,语音语调颤颤
巍巍:「你……流血了呀……哇好多血……」

  「哦……米小姐,我没事的,小伤口,我用餐布压一会儿就好了。」林知许
更窘了,他挤出一丝笑容,右手慌乱地团起一块布,就要向左手的伤口压过去。
但突然,我伸手把他的右手拦住了,然后,我另一只手握住了他的左手手腕。

  「你知道吗……唾液酶有……止血的功能。」说着,我大言不惭地把他的手
指啯住。

  熟悉的半流质的感觉,熟悉的带着点点腥的感觉,熟悉的温热而让我振奋的
感觉。

  这是血液,人类的血液。

  刻在我DNA里的欲望被唤醒。我根本就不是在止血,而是在吸。我站在小个子
男人的餐位旁,把他的手高举着,就像吸旺旺碎碎冰那样,用尽力气在吸吮,完
全不顾身下男人惊恐不定的目光。

  他的这个血液味道……好特别啊~

  其实并不腥,反而带着点丝丝的甜味,浓稠度也刚刚好,并且……非常非常
地让我兴奋。

  就好比大热天里的第一口冰可乐。

  对,就是冰可乐的爽快感。如果说我日常吃的食物是白开水,那么这几年我
去医院偷偷顺出来的血袋,也能算是可乐,但只能算是那种聊以解乏的无糖可乐。

  似乎也很甜,似乎也很解渴,口感上也无什么特别不同的地方。但莫名其妙
地,就是有一种回甘的感觉;总而言之,不过瘾。

  而那种不过瘾感,随着时间的推移,变得更加渴望和按耐不住。就是这样的,
越是喝无糖可乐,就越是想喝一口正常的可乐。

  此刻,一别数年,我终于喝到了属于我自己的「正常可乐」;入口第一下我
就断定,这个小白脸,是一个极其罕见,却极其对我胃口的熊猫血型。

  好过瘾,哈哈哈。

  「米……米小姐……你能……能松开嘴吗?我……我感觉已经不流血了。」

  天人交战了片刻,我的思绪终于回来,我终于听到了坐着的林知许绵羊般的
抗议。

  「啊?哈哈哈~对不起对不起。」我哈哈哈地笑着,浑不顾嘴角边还沾着三
两滴鲜血,他的鲜血:「我就是想试试……啊这个方法。看来还蛮管用的嘛。」

  我依依不舍地丢开他的食指。他的食指欣长,指甲也修建得极圆润,而他指
肚子上的那道伤痕,此刻确实是不流血了——从表皮到真皮的血都被我吸走了。

  害,再叼着也吸不出什么。我先看着林知许的手指,仿佛在看一个被吸完的
碎碎冰透明塑料套子,又看看小个子男人本人,仿佛在看一整块一成熟的自走人
形牛排。

  男人的脸上,红一块白一块,阴晴不定。而我呢?拍拍手,坐回了自己的餐
位上。

  气氛一时间有点尴尬。我还沉浸在过瘾的自嗨里,不想说话,面前的菲力牛
排已经基本被我吃完,剩下的配菜有点凉,我也不想吃了。餐桌旁几个服务生在
殷勤地来回穿梭。而几个邻桌的人,刚刚一直在盯着我俩,此刻也收回了目光,
开始了各自的窃窃私语。

  沉默,沉默是今晚的莫尔顿。

  我看到面前的小个子男人似乎在思考着,踌躇着。

  良久,他突然问出了一句话:「米小姐,你……是不是喜欢我啊?」

  「啊?」我讶然。





             第五章:牛马的凶杀

  那天被撞之后,新华医院的医生说我这个脚大概得肿个五六天。实际上呢,
周五我就健步如飞了。

  没办法,谁让咱们这个DNA异常呢。

  理论上我是不需要人接送了。但实际上能蹭车我怎么可能不蹭?退一万步讲,
我脚是好了,我电瓶车还没修好呢!

  于是周五我又是早上蹭丁学轩的摩托,晚上蹭林知许的QX80,很是惬意自在。

  于是周五晚上我又好好蹭了林知许一顿晚饭。这哥们似乎挺有钱的,在不开
发票报销的前提下,吃饭居然不看菜单,让我随便点,颇为离谱。

 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啊。周末我只能有一搭没一搭地陪林知许这个二傻子微信
聊天。被迫营业的同时,我还不停地夺命连环Call那个修我电瓶车的师傅,我的
车,到底还能不能修好了?

  终于,周日下午,修车师傅终于拖拖拉拉地把我的银色名牌九号电动车还了
回来。Bingo!周一我终于可以不用求人,自己上下班了!

  ……

  想是这么想,周一一大早,我根本起不来,更不想去上班。

  阳光从窗帘缝隙渗进来,在地板上拉出细长的光带。周一早上八点整的晨光
温吞吞的,楼下传来麻雀扑棱翅膀的声响,晾衣绳上被风吹得轻轻摇晃的衬衫,
影子斜斜地映在玻璃上。

  闹钟已经他妈的响过第三遍了,被子裹着我的身体,真的好暖和啊。

  不想起床。我盯着天花板,再躺五分钟也好。

  五分钟后,我又把闹钟往后拨了十分钟。

  然后,闹钟想了第五遍。8点半了。再不起床,我就完蛋了。

  我扑棱棱地掀开被子,像蝙蝠一般,飞速地在卧室穿梭~穿衣,洗漱,收拾
东西,然后,出门上班。周一,该死的周一。

  既来之,则安之。我哼着小调唱着歌,骑着刚修好的电瓶车出了小区大门。
走了没半公里,来到市政设计总院(就是我上次被创飞的地方)的门口,突然看
见黑压压地围着一群人,甚至还拉着警戒线,三三两两的好几个警察。

  咦?我八卦之心骤起,咋回事?又有人被创飞啦?

  今天出来得虽然不算早,但围观个五分钟,上班还算来得及。我和黑压压人
群里的大爷大妈一样,停下来,把车怼上人行道锁好,随后也挤在人群外面伸长
脖子看着。

  经常扎堆看热闹的朋友们应该都知道,我这个身高,在人群里,是非常吃亏
的,除了后脑勺,几乎看不见任何。而我此刻,甚至连后脑勺都看不见,因为都
是规规矩矩骑电瓶车的群众,他们都规规矩矩戴着头盔。在我面前,一个又一个
圆圆的头盔杵着,让我感觉仿佛是等待出舱的宇航员。

  于是我摘了自己的头盔,提在手里,开始用力蹦……当讲不讲,作为一个年
轻吸血鬼,我蹦高高的实力犹存:实际我可以蹦两三米高,但此刻我隐藏了实力,
只蹦了半米左右。

  半米……已经相当够用了。市政设计总院大门里,往常上班时分,不能说熙
熙攘攘,但总归是牛马们鱼贯而入。但此刻,却颇为蹊跷,大院里停着好几辆车,
除了一辆闪着灯的120外,其余都是白底蓝字的110警车。警戒线拉了老长,稀稀
拉拉得有十来个警察,三三两两散在院子里。还有一些穿西装的,也不知道是什
么身份,到处弯腰勘探着什么,手里都还提着对讲机。

  以上是我看到的。但更多的信息,其实蕴藏在了空气里,被我闻到了。作为
一个吸血鬼,我的鼻子,那可是比狗还灵。

  我闻到了,浓浓的新鲜的血腥味。啧~好刺激。

  「都退一退,都退一退,」院子里走出来一个大盖帽刑警。「散了散了,不
要妨碍警察办案。」

  大爷大妈们谁管他哦。中国人嘛,看热闹是基本人权。再说了,大爷大妈们
也没涌进人家单位,只是围在门口,占据了人行道而已。

  那个刑警看众人不为所动,暗骂了一句,然后开始抓典型。

  这一抓不要紧,他一眼就瞥到了在人群后排,像兔子一样一蹦一蹦的我。

  「你~说你呢,别蹦了。」他说到:「咦?怎么是你?你怎么没去上班?」

  此刻我正蹦在最高点,和地心引力较着劲。我低头也看了他一眼:「咦?怎
么是你?」

  那个刑警,居然是黑黑高高的丁学轩。

  ……

  「所以,是有个牛马,把他领导的头给……」我没说出来,而是用手做了一
个咔嚓的动作,仿佛帐后埋伏着我的几十名刀斧手。

  「嗯,斩首。」此刻丁学轩已经带我走出人群,找了个人少一点的角落。他
点了一支烟,深深吸了一口,又吐出了几缕不成形的烟雾:「妈的,真狠。就一
点点头皮连着。」

  丁学轩J接着感慨:「据说还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同济高材生。设计院这几年
效益不好,工资本来就少。他和科长不对付,科长就要把他裁掉。于是,他就拿
了一把消防斧……把他科长……」

  「啧~好狠啊,这么苦大仇深啊。」我咋舌,这么狠,我一个吸血鬼都干不
出来。说实话,我活这么大,没咬死过一个活人。最多把人打晕了啃两口,或者
去医院偷点血袋解解馋,严格意义上,我属于「守序邪恶」那一类。

  「欸?你抽烟?林姐知道吗?」我突然别着嘴,质问起丁学轩。

  「她啊……不让我抽。可是,他妈的,没想到刑警压力这么大啊。」丁学轩
依然在吞云吐雾,他皱着眉头,眯着眼。

  「是啊,我还想问呢,你前几天不是还在做交警吗?怎么现在又干刑警了?」
我笑着问他,「怎么?一个人打两份工啊?」

  丁学轩比我高一个头还多。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,差点没把烟雾吐到我脸上:
「升级了?不行?」

  我笑了:「行。那你既然升级了……怎么压力还这么大?」

  「别提了。」他突然很烦躁,右手取下剩余的半支烟,在设计院的大理石黑
色墙上摁灭了烟头:「嫌疑人没跑了,就被抓住了。这也没什么话说。关键是,
凶器不见了,那把斩首的斧子。」

  我皱了皱鼻子,斧子,凶器,沾着血?

  「你是说,被害人其实已经抬走了,嫌疑人也被抓走了。但凶器还在这个院
子里,没找着?」我突然问道。

  「嗯。妈的,找了两个多小时了,掘地三尺都没找着。」

  我细细地嗅了嗅空气中那股甜腻的血腥味,我肯定,这是从院中某个地方传
来的。这是个设计院,又不是医院。既然被害人的尸体,和沾满血的嫌疑人都离
开了,那么血腥味的来源,只能是……

  「我好像知道那把斧头在哪里。」我突然甜甜地笑了。

  丁学轩瞪大眼睛:「可不能开玩笑。你怎么会知道?」

  「我名侦探柯南呀!」我嘻嘻嘻笑着说:「开玩笑的。我鼻子灵,从小就灵。」

  「额……其实,我们叫了警犬。只不过,今天全上海市的警犬都正好去金山
区训练了……」

  「嗯?你骂我?」我蹙起眉头。

  「不敢……」丁学轩嘿嘿嘿地笑着:「我的意思是,警犬来之前,给你试试
也行。」

  「你……这他妈的……什么话?」我还是觉得他在骂我。「我也是有条件的。」

  「嗯?你说,什么条件?」

  「第一,你跟林姐说一声,就说我配合人民警察办案,让她批我一天假,带
薪的。」

  丁学轩哑然:「你去闻一闻,用得着一天?」

  我傲娇:「这你别管,会者不难,难者不会的事儿。我要是找着了凶器,你
就替我请假,一天。」

  「行,只要你能找着。」丁学轩似乎根本不信,「我再给你老做个锦旗。」

  「嘿~」我兴奋地手叉着腰,一副领导的做派:「好说好说。来,我们往那
边……应该在那边……」





            第六章:很有弹性的屁股

  丁学轩带着我劈开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群众,掀开警戒线,从下面钻了进去。
他和门口值守的刑警打了个招呼,对方就把我们俩放了进去。

  「咦?你人缘还不错嘛。」我抬起头,饶有兴趣地对着他说:「这种凶杀案
现场,放无关紧要的人进来,不符合规矩吧。」

  「没事。我说你是受害者家属。」他淡淡地说道。黑皮脸上看不出一丝神情。

  「我艹……你狠~」我哈哈哈笑着,不以为意。

  说起来,这个设计院大院离我的小区很近很近,但我其实还从来没进来过。
今天大院里的人自然是很少了。我用鼻子使劲嗅着空气中丝丝的血腥味儿,顺着
这丝丝气味,我带着丁学轩先是往东,那边是一长排折叠车位,停满了整整上下
两排小型车。再往南,那边居然还有一家Costa咖啡屋,就开在这家单位的里面。

  走到那厢,味道就更浓烈了。那股浓浓的血腥味,就藏在Costa咖啡屋的后面……
混在在咖啡豆和奶精的香气里。

  我打量着四周,沉吟了片刻。「那里!」我手指着咖啡厅后面的某一棵树,
离地大概两米五三米的枝丫分叉处,赫然露出了一抹隐隐的红色。

  那红色倒不是血渍。隔了这么久,人类的血渍一般都黑了(尽管问我,我是
血液专家)。

  此刻丁学轩眯着眼皱着眉,也看到了那抹红色:那是消防斧的斧身上,本来
就刷着的红漆。

  「可以啊!你比狗鼻子还灵!」丁学轩很是兴奋,先是掏出对讲机,跟刑侦
大队长讲了两三句,随后就一个箭步冲上前去,准备……爬树。

  面前男人的体格颇为健壮。实际上他离那个消防斧,差的垂直落差高度也不
高。但是,爬树这个事儿吧,你会就是会,不会就是不会。我看着面前一米八五
的大个子扭着腰,提着臀,双手双脚都环绕在树皮上蹭着,可就是蹭不上去啊哈
哈哈。

  简直像是狗熊在爬树……额,不对,狗熊是会爬树的。像北极熊在爬树……
可是哪里会有这么黑的北极熊?

  我双手交叉在胸前,津津有味地看着他表演。哈哈哈小丑竟是他自己。

  别看丁学轩黑,他其实是地地道道的上海人,从小在虹口多伦路的弄堂里长
大,自然没有爬过树。

  「欸~狗鼻子,来!搭把手!」男人突然对我喝到。

  「什么狗鼻子!我没有名字的吗?」说是这么说,我还是往前挪了几步。

  「哦~米珞~米小姐。来,你帮我托着屁股。」丁学轩头也不回地对我说。

  托……你的屁股?我脸微微红:「一顿午饭。」我爽利地说道。

  「好!快点儿的~」

  于是我走上前去,用双手稳稳地……托出了他的臀。

  哇~男人的屁股~就是他妈的有弹性哦~不是那种软绵绵陷进去的棉花肉,
而是那种紧绷绷硬邦邦的野狗臀。

  我咽了咽口水,这个野狗臀的肌肉感,这个力量感,在床上……应该很得劲
儿。我有点羡慕林敏。

  他臀部使劲的那种触感,就像90年代玩的那种弹力球,捏都不太能捏得动。
从二楼阳台扔下去,弹性十足的它,还能给你弹回二楼来。

  「欸!好!好了好了!」丁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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